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款可以法定继承吗?

我家的地被征收了,获得了一笔征地补偿款。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不知道这笔征地补偿款能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我们子女来继承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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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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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法定继承,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构成和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对于土地补偿费,它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从法律上来说,土地补偿费并不直接属于被征地农户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通常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因此,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法定继承。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解决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而发给被征地单位的专属款项。如果安置补助费是专款专用,用于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等,通常也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法定继承。但如果安置补助费是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等,在被安置人员去世后,剩余的安置补助费可以作为个人合法财产进行法定继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其所有权归属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被征地农户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被征地农户去世时,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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