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纠纷不开庭是否能执行?

我遇到了土地纠纷问题,和对方协商不成准备走法律程序。现在还没开庭,我就担心如果一直拖着不开庭,能不能直接执行让事情有个结果啊?想了解下在土地纠纷里,不开庭到底能不能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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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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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纠纷中,一般情况下不开庭是不能执行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通常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就是说,大部分土地纠纷案件是要经过开庭审理这个法定程序的。 开庭审理的目的是让双方当事人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法院通过对双方证据和观点的审查判断,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只有当判决生效后,才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并形成生效判决,是无法启动执行程序的。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存在先予执行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但土地纠纷通常不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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