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否代理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我有些政府信息想要申请公开,但自己不太懂流程。我想找律师帮我代理申请,不知道在法律上律师可不可以这样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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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可以代理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是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去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里并没有限制申请人必须亲自申请,也就意味着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属于行政方面的事务,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申请,是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规范、高效地完成申请流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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