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个有限合伙企业,我有点技术和劳务能力,想以劳务出资成为有限合伙人,但不确定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有限合伙人到底能不能用劳务来出资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有限合伙人能否用劳务出资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有限合伙人的概念。有限合伙人是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他们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劳务出资呢,就是合伙人以自己的劳动技能等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有其合理的考量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对合伙企业的责任范围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由于劳务的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和量化,并且劳务具有人身属性,一旦合伙企业出现债务等问题,劳务无法像其他财产那样用于偿债,这会损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立法目的来看,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用劳务出资的。如果你想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只能采用法律允许的货币、实物等其他出资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