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能否提起公诉,若能,该如何提起?


诉讼离婚不能提起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其适用的是刑事案件,而离婚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涉及犯罪行为,所以不存在离婚提起公诉的说法。 如果想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撰写离婚起诉状。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的分割方式等;同时,需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 其次,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常见的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证据、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财产清单及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有子女抚养问题,还需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条件优于对方的证据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告知当事人理由,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或修改后再次提交。 接下来,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