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帮忙还房贷还能分割房产吗?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房,一直是我在还房贷,他没出过一分钱。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他却要分割房产。我不太明白,他没帮忙还房贷,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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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对于男方没有帮忙还房贷是否可以分割房产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的,即使只有一方在偿还房贷,一般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谁还房贷,都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在离婚时,男方通常是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不过,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到实际还贷情况,对主要还贷方给予适当的倾斜和补偿。 其次,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也是由购买方独自偿还房贷,那么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没有参与还贷的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有对该房产的还贷或增值部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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