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精神疾病男方能离婚吗?
我老婆有精神疾病,平时生活受影响,也影响到了我们的婚姻关系。我想离婚,但又不确定法律是否允许。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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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方有精神疾病,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对于女方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如果女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而,如果女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了,男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独立进行离婚相关的法律行为。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所以,男方若以女方有精神疾病为由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女方的精神疾病状况以及对夫妻感情造成的影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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