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能给别人用吗?
我家里人最近生病,但是他自己医保卡余额不够了,我想着用我的医保卡给他买药看病。我就想问问,这种把医保卡给家人用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或者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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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是否能给别人用,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医保卡,它是我们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的一个重要凭证,里面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我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医疗需求。一般来说,医保卡是和参保人身份绑定的,按照规定只能本人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 不过,现在有部分地区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出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政策。在这些实施家庭共济政策的地区,参保人可以将自己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但这种使用也是有一定范围和条件限制的,通常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如果在没有实施家庭共济政策的地区,或者超出了家庭共济政策允许的使用范围,把医保卡给别人用,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大家在使用医保卡时,一定要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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