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可以开不征税发票吗?

我有一处不动产相关业务,在交易过程中有人跟我说可以开不征税发票,但我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不动产到底能不能开不征税发票呢?有没有什么条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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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下,不动产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不征税发票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企业虽然发生了某些业务,但这些业务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此时开具的发票就为不征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其中包含“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等项目。对于不动产而言,比如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这种情况,就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当房地产企业收到购房者的预付款时,由于此时销售行为尚未真正完成,还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可以开具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过,开具不征税发票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纳税人必须准确判断业务是否属于不征税项目的范畴,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格式开具发票。如果不符合不征税发票的开具条件而违规开具,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涉及不动产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况,纳税人要谨慎依据相关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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