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能否进行仲裁?


医疗事故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而引发的纠纷。而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那么,医疗事故纠纷能不能仲裁呢?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该法第三条也明确了不能仲裁的范围,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医疗事故纠纷通常涉及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本质上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如果符合仲裁的相关条件,是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的。 不过,要通过仲裁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医患双方必须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在医疗服务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书。这是启动仲裁程序的关键,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其次,仲裁的事项必须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如果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仲裁的事项,那么医疗事故纠纷必须在该约定范围内,仲裁机构才会进行审理和裁决。 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仲裁的保密性也较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医患双方的隐私。而且,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然而,仲裁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医疗事故纠纷。对于一些涉及公共利益、行政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可能更适合通过行政处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此外,仲裁的费用相对较高,当事人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医疗事故纠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仲裁的。医患双方在决定是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