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各占一半后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房产各占一半,处理方式有多种。 首先是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对方相应补偿 。比如,夫妻二人都想争取房子,那就通过竞价,谁出的价格高房子就归谁,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把对方出的钱补给他。 若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此时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打个比方,一方想要房子,那就找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子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评估价的一半补偿给对方。 要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例如房子经拍卖卖了200万,那么双方各自分得100万。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上述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房产过户,还需区分贷款是否还清等不同情况办理相关手续。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等资料,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流程为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核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贷款未还清的,资料与上述相同,但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会更复杂些。 相关概念: 竞价取得:就是双方通过互相出价竞争,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评估机构:是具有专业资质,能够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的机构。 析产公证:是对财产进行分析、划分的公证行为,在离婚房产分割中起到确定产权归属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