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慢病报销能否叠加?
我有医保,同时还患有慢性病。每次去看病买药花费挺多的,想了解下医保报 销和慢病报销这两者能不能叠加使用呢?这样能减轻一些我的经济负担,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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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慢病报销是否能叠加,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报销和慢病报销的概念。医保报销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发生医疗费用后,按照规定从医疗保险基金中获得一定比例费用补偿的制度。而慢病报销是针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在治疗这些特定慢性病时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慢病报销,各地会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制定相应的慢性病报销目录和标准。
在实际情况中,大部分地区医保和慢病报销是可以叠加的。因为慢病报销其实是医保报销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先通过医保报销基本的医疗费用,然后对于符合慢病报销条件的部分,再按照慢病报销的规定进行二次报销。比如,参保人治疗慢性病产生了一笔费用,首先按照普通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如果符合当地慢病报销政策,就可以再次申请慢病报销。不过,也有少数地区可能存在一些限制或特殊规定,所以具体能否叠加以及叠加的方式,需要以当地的医保政策为准。建议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详细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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