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父母子女是否可以通用?
我想了解下医保的使用规则,自己有医保,有时候父母或者子女生病,想用我的医保给他们支付费用,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医保父母子女到底能不能通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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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父母子女是否可以通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个人账户的使用角度来说,现在部分地区已经逐步放开了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以我国相关政策为例,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通俗来讲,就是在这些实施了医保家庭共济政策的地区,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来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过,在医保报销层面,父母子女是不能通用的。医保报销是基于参保人本人的身份和参保情况来进行的。每一个参保人都有自己独立的医保报销资格和范围,《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医保报销的费用是针对参保人自身因疾病或意外等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果使用他人医保进行报销,这属于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骗保会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医保报销必须是“一人一保”,不能让父母子女通用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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