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是否可以报销?
我参加了医保,也办理了家庭共济。最近家人生病去医院看病,产生了不少费用。我想知道通过医保家庭共济,这些费用能不能报销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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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除了参保人自己使用外,还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用。对于医保家庭共济是否可以报销,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报销的角度来说,医保家庭共济主要是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在一些费用的支付上,共济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钱来支付。比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都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用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就相当于一种“报销”,只不过是从个人账户支出。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将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过,医保家庭共济并不是说共济成员的医疗费用可以像参保人本人一样,按照医保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它只是解决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问题,让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个人账户里的钱。而且,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时,也要符合医保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比如在定点机构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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