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能否做伤残鉴定?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很大影响。现在想知道,这种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能不能去做伤残鉴定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具体流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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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从而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提供依据。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而对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情况,鉴定结果会明确患者的伤残等级。 进行伤残鉴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患者来说,伤残鉴定结果是其获得合理赔偿的重要依据。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例如,残疾生活补助费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一般有以下流程。首先是申请,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然后是受理,医学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接着是鉴定,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得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会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患者的伤残等级等情况。 所以,在医疗事故中,患者是能够进行伤残鉴定的,并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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