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养老保险可以分两地交吗?
我在老家有交医保和养老保险,现在去外地工作了,单位也要给我交这两个保险。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能不能在外地交养老保险,同时老家的医保继续交,这样可以吗?我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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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分两地交,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政策角度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医保和养老保险在两地分别缴纳。不过,这样做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先说说养老保险,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也就是说,即便你在两地都交了养老保险,最后也只能保留一个地方的缴费记录,另一个地方多交的费用会退还给你,并不会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再看医保,《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在两地同时缴纳医保,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也只能选择一地进行报销,不能重复报销。 所以,虽然从操作上可以在两地分别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但从实际权益和成本角度考虑,这样做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还可能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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