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伤残是否可以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
我遭遇了一起意外事件,虽然身体上的损伤经鉴定未构成伤残,但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精神痛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否会支持我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想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和依据。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即使未构成伤残,也有可能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俗来讲,就是当人的精神受到伤害时,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在精神方面遭受的痛苦、创伤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强调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一关键条件。 对于未构成伤残的情况,如果要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判断是否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若侵权人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那么相比过失行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也很重要,手段越恶劣、影响范围越大,越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还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受害人出现了明显的精神障碍、心理疾病等,即使未构成伤残,也可能被认定为达到了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 此外,社会一般观念也是参考因素之一。在类似情况下,按照大众的普遍认知,如果认为受害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也会对认定产生影响。所以,未构成伤残并不绝对意味着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严重精神损害”这一法定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