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应该去哪里办理?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现在家里人商量好了由我来继承这套房子。但我不清楚该到哪里去办理房屋继承的相关手续,是去房管局吗,还是有其他专门的地方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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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的办理地点会涉及多个部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办理房屋继承通常要先进行继承权公证(部分地区也可以不进行公证直接申请房产过户)。如果选择进行继承权公证,需要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公证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接着,如果不进行公证或者完成了公证之后,就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是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一般就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核后,就可以完成房屋的过户登记,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此外,如果在房屋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发生了纠纷,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况下,就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房屋继承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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