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应该去哪里办理?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我作为继承人打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想问下相关部门是哪个,具体要去什么地方办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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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地点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通常要去两个重要的地方。第一个是公证处(部分情况可选择不公证),第二个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先说说公证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办理继承公证时,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的合法性,然后出具公证书。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继承行为是真实、合法的,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然后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继承人在取得公证书后(若选择不公证,则准备好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来说,各个城市都会有专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人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过一定的流程后,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这样,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就完成了。 总之,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主要涉及公证处(可选)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两个地方,您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按流程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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