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有精神疾病能否得到精神损失费?
我本身患有精神疾病,最近因为一些事情感觉病情加重了。我想知道,就我这种自身原本就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在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费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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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精神损失费也被叫做精神损害抚慰金,它是指当自然人的人身权益或者特定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导致精神痛苦,而由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 自身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得看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他人的侵权行为,像故意伤害、侮辱诽谤等,导致你精神疾病加重或者引发新的精神痛苦,这就有可能符合获得精神损失费的条件。 其次,侵权行为与精神疾病加重或者精神痛苦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得证明是对方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你精神状况的恶化。比如对方的暴力伤害行为,让你原本控制稳定的精神疾病复发且症状加重。 最后,精神损害要达到严重程度。法律上对于“严重程度”并没有非常明确统一的标准,一般结合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意见等综合判断。比如因为侵权行为,你从原本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变得无法正常社交、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等。 所以,自身有精神疾病不一定必然能得到精神损失费,关键在于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达到严重程度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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