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功犯是否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立功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为立功犯的量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条文来看,对于一般立功的犯罪分子,法律给予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待遇。这里的“可以”意味着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立功一般是指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然而,是否对立功犯免除处罚,并不是由立功这一个因素决定的。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果犯罪行为极其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即使有立功表现,也不一定会免除处罚。例如,一些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虽然立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犯罪分子的悔悟和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但由于犯罪的严重性,免除处罚可能就不太合适。 其次,立功的具体情况也非常关键。包括立功的大小、立功行为与案件的关联程度等。如果立功行为对司法机关侦破其他重大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那么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另外,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也是法官考虑的因素。如果犯罪分子平时表现恶劣,主观恶性深,即使有立功表现,也可能不会被免除处罚。 总之,对立功犯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但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