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立案能撤销吗?
我家孩子未成年,之前因为一些事被立案了,现在我们很担心这会对他以后有影响。想问下,未成年犯罪立案之后还能不能撤销啊?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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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成年犯罪立案后是有可能撤销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立案。立案其实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事件进行登记并开始调查的一个程序。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如果满足上述情形之一,是可以撤销立案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如果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虽然看起来像是犯罪行为,但实际上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小,根据法律的标准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应该撤销立案。 此外,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胁迫参与犯罪的;犯罪预备、中止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相应的立案也就可以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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