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子女名下房产?
我和爱人结婚多年,前些年以孩子的名义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俩在考虑财产分配的事,不太清楚这套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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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子女名下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双方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子女,并且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比如,夫妻二人商量好把一套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相当于把房子送给了孩子,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就是孩子的了。 然而,如果只是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并没有实际赠与的意思表示,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为了规避债务、逃避税收等而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认定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为了逃避债务,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而子女并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该房产,那么这种登记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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