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只能起诉民事诉讼吗?


当身体受到他人侵害达到轻伤程度时,并不只能起诉民事诉讼。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轻伤的概念。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在法律上,轻伤涉及到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的责任。 从刑事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当受害者达到轻伤程度,加害人的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证据确凿,案件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一旦加害人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从民事方面来说,受害者因加害人的伤害行为遭受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所以,受害者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而且,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样受害者可以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同时解决刑事和民事赔偿问题,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又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 综上所述,轻伤并非只能起诉民事诉讼。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诉求,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