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否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前段时间涉及了一起轻微犯罪案件。我们很担心孩子会留下案底,影响他的未来。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里,未成年人是不是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呢?具体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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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适用的对象必须是未成年人。其次,所涉及的犯罪类型要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再者,根据犯罪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最后,犯罪嫌疑人要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有悔罪表现。 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会有一定的考验期,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在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如果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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