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成年的孩子能继承遗嘱房产吗?
我家里老人立了遗嘱,要把房产给我未成年的孩子。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孩子到底能不能继承这遗嘱里的房产呢?要是能继承,后续在处理房产相关事情上又有啥特别规定不,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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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未成年的孩子是可以继承遗嘱房产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规定的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人。在我国法律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的子女,不管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还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而且并没有对继承人的年龄作出限制哦。这就意味着,未成年的孩子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自然也就可以继承遗嘱里指定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进一步明确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 不过呢,未成年人因为还不具备完全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处理和支配继承所得的房产时,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书面授权,或者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明确同意与确认之后方可进行。也就是说,虽然孩子能继承房产,但有关房产的处置等重大事项,要在法定代理人的参与下进行 。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然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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