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局监控的卡,收入能提醒对方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公安机关进行银行卡监控,通常是在办理刑事案件等法定情形下,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账户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这是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等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一般来说,当银行卡被公安局监控时,这意味着该账户处于侦查阶段的管控之下。如果将卡上收入情况提醒给对方,很可能会干扰到公安机关的正常侦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这一条文并非直接针对提醒监控卡收入的行为,但提醒行为可能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明知银行卡被监控还故意向他人透露收入等信息,阻碍侦查进展,那么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也可能在情节严重时构成刑事犯罪。所以,通常情况下,被公安局监控的卡有收入时,不应该提醒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