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了抵押的房屋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


在探讨设定了抵押的房屋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并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房屋抵押。简单来说,房屋抵押就是房屋的所有者把自己的房子作为担保,向债权人借取资金。当债务人无法按时还钱时,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置,比如拍卖、变卖,然后用所得的款项来偿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设定了抵押的情况下,房屋仍然是可以转让的,也就是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继续履行的。不过,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一方面,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抵押期间不能转让抵押房屋,那么抵押人转让房屋的行为就违反了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买受人可能会面临合同解除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房屋的,但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认为转让行为可能会损害自己的抵押权,比如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导致将来实现抵押权时无法足额受偿,那么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存。 对于买受人来说,如果购买了设定抵押的房屋,需要关注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没有按照规定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因为转让行为受到损害而采取措施,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的权益。比如,抵押权人可能会要求对房屋进行处置,这样买受人可能就无法顺利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总之,设定了抵押的房屋在法律上是有可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但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买受人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瑕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