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还能做担保人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之前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了。现在朋友找我给他的借款做担保,我有点犹豫,不知道我作为抵押人还能不能再做担保人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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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抵押人是可以再做担保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抵押人和担保人的概念。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一方。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同时,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同时成为担保人。只要抵押人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并且债权人愿意接受其担保,抵押人就可以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不过,抵押人在决定是否做担保人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作为担保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抵押人已经将财产进行了抵押,那么在承担担保责任时,可能会面临财产被处置的风险。 综上所述,抵押人在法律上是可以做担保人的,但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谨慎评估自身情况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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