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机动车可能无责吗?
我开车的时候和一辆电动车撞了,当时我正常行驶,电动车突然变道,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可我觉得自己没责任。我就想问问,在机动车和电动车碰撞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有没有可能不用承担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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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的事故中,机动车是有可能无责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过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如果在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的事故中,完全是由于电动车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比如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机动车一方没有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操作不当等过错,那么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一方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责。 不过,即便机动车无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主要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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