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市司法局能给定伤情鉴定吗?

我遇到了需要做伤情鉴定的事情,听说市司法局有一定的权威性,但不太确定它能不能给定伤情鉴定。我就想知道市司法局在这方面有没有鉴定的权限,要是它不能做,那该找哪个机构来做伤情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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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情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市司法局一般不能直接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在我国,伤情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来完成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开展伤情鉴定工作。这些机构的鉴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伤情评定。 市司法局在伤情鉴定方面主要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它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等工作,以确保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保证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和科学。它还会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所以,市司法局本身并不直接参与伤情鉴定的具体操作。 如果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委托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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