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的房屋是否可以保全?


在探讨网签的房屋是否可以保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屋网签和财产保全的概念。房屋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简单来说,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公布,这样可以让交易更加透明。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从法律规定来看,网签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保全的。虽然房屋进行了网签,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在我国,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网签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并非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方式。所以,在满足财产保全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网签的房屋进行保全。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房屋已经完成网签,且购房人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并且实际占有了该房屋,同时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购房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说,在符合上述条件时,购房人的权利可能会优先于债权人的保全权利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网签的房屋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被保全的,但如果购房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