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被并购后新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原劳动合同?

我所在的公司被其他公司并购了,现在新公司说要单方面解除我们原来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也不想轻易就失去这份工作。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新公司有没有权力单方面解除我们原来的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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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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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被并购的情况下,新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原劳动合同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下面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承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意味着,当公司被并购后,新公司作为承继原公司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新公司不能随意单方面解除原劳动合同。 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下,新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公司并购的场景中,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比如公司并购后业务方向发生重大调整,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且新公司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新公司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新公司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被并购后,新公司通常不能单方解除原劳动合同,而应继续履行。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遇到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认为新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可以通过与新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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