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出院后新农合能报销吗?
我被人打伤了,现在准备出院,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新农合能不能给报销费用。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怕白忙活一场,想问问到底能不能报销啊?要是不能,那我这费用可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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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于被人打伤出院后新农合能否报销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被人打伤是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那么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新农合通常是不能报销的。因为医疗费用理应由侵权人来支付。但是,如果出现侵权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新农合可以先行支付。不过,新农合在先行支付之后,是有权向侵权人进行追偿的。 所以,被人打伤出院后,一般先找侵权人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若无法向侵权人索赔,再考虑新农合报销,同时也要清楚新农合后续的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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