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公证遗嘱是否可以撤销原公证遗嘱?
我之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现在情况有变,想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我就想知道,新立的这份公证遗嘱能不能把原来那份给撤销掉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操作不对,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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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立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原公证遗嘱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体现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等事务的自主安排意愿。而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意味着,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之前所立的遗嘱。新立公证遗嘱实际上就是遗嘱人以新的意思表示对之前遗嘱内容进行的变更或者撤回。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新的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么它就可以覆盖原有的公证遗嘱。 举个例子,老张之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老张觉得小儿子对自己照顾更多,便重新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小儿子。在老张去世后,就会以这份新的公证遗嘱为准来分配房产。 所以,如果你新立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遗嘱,原公证遗嘱就会被撤销或变更。但要注意,新立公证遗嘱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最好通过正规的公证程序进行,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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