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公证离婚协议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签好了。但最近听人说公证后的离婚协议更有保障,我就有点犹豫了。想问问离婚后还能不能去公证离婚协议啊?要是能公证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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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可以公证离婚协议的。首先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相关事宜,像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生效了,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不过,公证有它的好处。公证机构会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发生纠纷时,法院通常会更倾向于采纳公证的内容,因为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凭借公证后的协议,在寻求法律救济时会更便利。 如果想要公证离婚协议,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有资质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出具公证书。 但要注意,即便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如果公证内容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院仍可能不予认可。所以,是否公证离婚协议,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如果对协议的效力有疑虑,或者希望协议在执行上更有保障,那么可以考虑进行公证;要是双方对协议内容没有争议,且能自觉履行,不公证也不会影响离婚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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