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劳务出资吗,为什么?
我打算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想以自己的劳务作为出资,但是不确定这样是否可行。我不清楚法律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不能用劳务出资呢?
展开


在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用劳务出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指的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接着说劳务出资。劳务是一种行为,是特定人凭借自身技能和能力提供的服务。劳务具有人身属性,它和劳务提供者紧密相连,并且难以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也无法像货币、实物等财产一样进行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劳务显然不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这两个条件。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如果允许劳务出资,可能会给公司的资本稳定性和债权人的利益带来不确定性。因为当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劳务无法像其他财产那样用于清偿债务,这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交易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