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由一名交通民警处理?
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情况不算严重,好像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只由一名交通民警来处理呀?具体得满足啥条件才能这样处理呢?
展开


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民警处理。 首先来解释下什么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主要是针对一些相对轻微的交通事故所设定的处理程序。具体来说,一是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也就是俗称的“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在实际现场处理中,如果财产损失或轻微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各方对于事实和成因无争议,且都赞同使用简易程序,那么就仅需由一名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处理效率,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快速解决交通事故,减少对交通秩序和当事人时间精力的影响。 在处理过程中,交通警察会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果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就会予以强制撤离;要是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交通警察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之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以及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比如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