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由一人进行专项扣除?

我家有兄弟姐妹,属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现在涉及到个税专项扣除,我想了解下,在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方面,能不能由我一个人来进行全额扣除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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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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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里,对于赡养老人这一项,非独生子女通常是不可以由一人进行专项扣除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专项扣除的概念。专项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中扣除一些特定的费用支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其中一项,目的是鼓励纳税人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非独生子女不能一人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需要和兄弟姐妹一起分摊,并且每个人分摊到的额度上限是每月1000元。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避免在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出现不合理的扣除情况。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其他兄弟姐妹均不具备赡养能力等,在有相关证明材料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摊方式来处理,但依然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扣除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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