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是否可能会被执行?
我名下就只有一套住房,但是我现在有一些债务纠纷,听说唯一住房也可能会被执行,我很担心会失去住的地方。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唯一住房到底会不会被执行啊?什么情况下会被执行呢?
展开


在法律实践中,唯一住房是有可能会被执行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执行的概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唯一住房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这意味着,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法院也可以进行执行。例如,如果被执行人的子女名下有足够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就可能认为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其他居住的保障,从而可以对其唯一住房进行执行。另外,如果被执行人在债务产生后,为了逃避执行而故意转让自己名下的其他房屋,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因为该住房是其唯一住房就不执行。同时,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为被执行人提供符合标准的居住房屋,或者愿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一定年限的租金给被执行人,法院同样可以执行该唯一住房。不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利,确保其有必要的居住条件。总之,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免执行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