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提离职后是否有一个月试用期?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想离职,听说员工提离职后还有一个月试用期,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提离职后这一个月到底是什么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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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通常的法律规定和理解中,员工提出离职后并不存在所谓的“一个月试用期”。这里可能有概念的混淆,一般员工提出离职后会涉及到一个月的“提前通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正式员工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而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行。这个三十天和三天的时间是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时间,并非是“试用期”。 从法律概念来讲,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在员工入职之初设定。它的目的是让双方在这段时间内评估彼此是否合适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员工提出离职后进入的是离职流程,主要是为了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人员接替等事宜,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 所以,员工提离职后不存在“一个月试用期”,而是一个提前通知的时间。如果员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将这一个月定义为试用期来限制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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