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出庭是否可以拖延开庭时间?
我有个官司,被告那边说他不出庭,想拖时间。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出庭真的能达到拖延开庭时间的目的吗?我挺着急让这个案子有个结果的,所以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对方不出庭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拖延开庭时间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开庭时间’的概念,它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确定的,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能够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的,不会因为被告不出庭就无限期地拖延开庭时间。 不过,要是被告有正当理由,比如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像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按时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开庭。 所以,通常被告不出庭不能拖延开庭时间,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被告恶意不出庭试图拖延,法院依然会按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