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可以办理离婚吗


外省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情况。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在其他外省是办不了的。打个比方,夫妻两人户口都在A省,现在在B省工作生活,那么是不能在B省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再来说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进行的。条件就是被告在该异地居住一年以上。比如,夫妻中一方的户口在甲市,但在乙市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另一方想离婚并提起诉讼的话,就可以在乙市的法院起诉。 在实际的诉讼离婚过程中,首先要起草起诉状,把离婚的诉求、理由等写清楚;接着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像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受理之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随后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最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简单说就是夫妻商量好,一起去相关部门办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也就是闹到法院,让法院来裁决是否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