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嫁女户口在家能分得征地款吗

我是一名外嫁女,户口一直留在娘家没迁走。现在村里土地被征收了,要分征地款。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参与分配征地款啊?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依据。
展开 view-more
  • #外嫁女权益
  • #征地款分配
  • #农村土地法
  • #妇女权益
  • #成员资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嫁女户口在家一般是可以分得征地款的。 首先要明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对象是集体成员。判断是否为集体成员,户籍是重要标准之一。只要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原家庭,也没有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那么她仍然属于原家庭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就从土地承包角度保障了外嫁女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为外嫁女户口在家,具备成员资格,所以有权利分得征地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也为外嫁女分得征地款提供了法律支撑。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有些村规民约可能存在不合理限制外嫁女权益的情况,但按照法律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剥夺或侵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乡(镇)人民政府对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若违反规定,应当责令改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