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三百万还能按小微企业标准纳税吗?
我公司之前一直按小微企业标准纳税,今年一算,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三百万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按小微企业标准来纳税啊?不太清楚这方面政策,很担心会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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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概念。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在税收政策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企业所得税上有较为优惠的税率。 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这是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要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时,就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了。一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就不能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30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税率25%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您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了300万元,那么就不能继续按小微企业的标准纳税了。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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