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东是否可以拿工资?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公司,我既是股东参与了出资,也在公司实际工作。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合伙股东的身份,能不能从公司拿工资呢?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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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合伙股东能否拿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合伙”和“股东”在法律上代表着不同的组织形式。“合伙”一般对应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股东”通常是针对公司制企业而言,股东通过出资取得公司股权,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其参与了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是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领取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也就是说,只要合伙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就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而对于公司的股东,如果股东同时在公司担任了具体的职务,为公司提供了劳动,那么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这种情况下,股东作为劳动者有权获得工资。 但如果股东仅仅是出资,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没有付出实际劳动,通常是不能以工资的名义从公司获取收入的,不过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总之,合伙股东能否拿工资,关键在于是否参与了企业的实际经营劳动,以及相关协议或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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