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过答辩期之后当事人是否还能提起管辖异议?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纠纷,对方把我起诉了,我收到传票后一直没当回事,最近才想起来这事儿。现在答辩期都过了,我觉得这个案子不该在这个法院审,想问下超过答辩期之后我还能提起管辖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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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超过答辩期之后当事人能否提起管辖异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管辖异议和答辩期。管辖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从而向法院提出的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请求。而答辩期是法律规定的,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的时间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如果超过了这个答辩期,法院通常不会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因为答辩期的设置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和效率,如果允许当事人在答辩期之后随意提出管辖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拖延和混乱。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案件存在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形,即便当事人超过了答辩期没有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后,也会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超过答辩期当事人不能提起管辖异议,但如果存在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即便过了答辩期,法院也可能会对管辖问题进行处理。所以,当遇到纠纷涉及法院管辖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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