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有权销售公司专利权专利吗


一般情况下,专利发明人通常没有权利销售公司拥有专利权的专利。首先来解释一下几个概念,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也就是对专利有处置等权利的一方;而专利发明人是实际做出发明创造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如果是这种职务发明情况,发明人只拥有发明权,公司作为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也就是说,公司决定专利产品怎么销售、是否销售等相关事宜,发明人没有这个处置权。 比如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依赖公司提供的物资与技术资源完成创造发明时,就属于职务发明,相应专利的处置权在公司。 不过,如果该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并且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发明人作为专利权人就有权利行使和支配这项专利所赋予的所有合法权益,包括销售相关专利产品。 再说说专利权人的一些权利,像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也进一步说明,如果发明人不是专利权人,就不能随意销售专利产品。 总之,判断专利发明人能否销售公司专利权专利,关键看专利的性质以及发明人是否同时是专利权人。相关概念: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