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款在离婚时能分割吗?
我前段时间因为意外受伤获得了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款,现在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不知道这笔赔偿款在离婚的时候会不会被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款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能分割的。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人身损害赔偿款这个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款是指当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他人侵害,或者因为意外事故等原因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用于弥补身体伤害、精神痛苦以及未来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补偿费用。这笔钱和个人的人身密切相关。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其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今后的生活。比如,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这笔赔偿款可以用于后续的治疗、康复以及维持基本生活等。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违背了赔偿款的设立初衷,也不利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所以,在离婚时,人身损害赔偿款通常是属于获得赔偿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书面约定该赔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