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可以叠加扣除吗?

我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继续教育支出,想知道这两种继续教育的费用能不能叠加起来在个人所得税里扣除,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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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中,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能否叠加扣除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继续教育在税法中的分类。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对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是指您正在接受专科、本科等层次的学历教育,或者是攻读学位。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是指您取得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像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证等。 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继续教育,扣除规则是不一样的。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以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如果您同时存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这两种类型的继续教育支出是可以叠加扣除的。也就是说,您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那么您既可以每月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400元扣除,又可以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 但是,如果是同一年度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能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一次,不能叠加扣除多个证书的费用。同样,若同时参加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也只能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能叠加。总之,不同类型的继续教育支出通常可以叠加扣除,但同类型的继续教育支出一般不能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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